北京7区公布2015年非京籍儿童入学条件
王露
4月,北京市各区县教委发布该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工作要求,以及非京籍儿童入学的审核方案。截至昨日,共有昌平、通州、东城、大兴、房山、门头沟、石景山等7个区公布了非京籍儿童入学方法,昌平堪称“条件最严”。
昌平区:
在非京籍儿童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方面,昌平区明确提出,若受雇于用人单位,应提供半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、截至申请月的上上月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(含4个月)保险的“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”(即参保人员缴费信息,个人可以登录http://www.bjrbj.gov.cn/csibiz/注册并打印),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费。
居住证明则要求在该区居住半年以上,并要求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,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。
通州区:
采取“多校联合电脑派位”的方式,原则上将非京籍儿童派位到有接收条件的区直小学入学。
非京籍儿童入学需要的材料中,应包括在该区缴纳社保的证明,时间为2014年1月至今年3月期间,缴满12个月。
东城区:
非京籍儿童父母一方须在该区缴纳社保且居住在该区,暂住证和社保起始日应在今年4月3日之前。
房山区:
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,应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,以及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本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费的证明,也就是要求非京籍儿童父母一方在该区缴纳社保即可。
石景山区:
要求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工作、并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,社保缴费和暂住证起始时间不晚于今年3月20日。
大兴区:
自有房产的交房日不得晚于今年8月31日,非京籍儿童父母均有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,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,父母的暂住证制办时间在今年4月30日前。
门头沟区:
区教委明确要求,非京籍儿童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,且父母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,并提供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。